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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档案合档交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志一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阅读次数:6810

各系:

为维护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冀教学[2010]18号)文件的要求精神,现将我院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组长由系书记担任。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入学新生的复查工作。

二、要全面、系统地核对新生的信息资料,认真核对新生高考电子档案、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或中职档案)、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是否与学生本人相符。如有疑问,严格查验,迅速核实。

三、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各系要如实报到招生就业处,由学院依相关规定统一做出处理决定,同时报至该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

四、认真细致地核实已报到新生的情况,严格杜绝任何细微疏漏情况发生。对于因健康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各系要在履行休学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核准情况并将该生的电子档案交至招生就业处备案(备复学时资格审查)。

五、1118 12时前,各系务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生复查情况反馈表》填好,由本系复查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招生就业处。

  对于核对无误的新生,以系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档案袋》,将新生电子档案与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合并,装于《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内容。112312时前以系(班)为单位收齐交到招生就业处。如有新生高中档案丢失,须用A4纸详述档案丢失说明并签字,然后与电子档案合档,由各系收齐一并交至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高志一(03195205567, 13102588668(新生复查工作)

          洁(03195205567, 15833601262(档案交接工作)

 

附件1.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新生复查情况反馈表

 

 

 

 

 

                              00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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